上一届国家常务委员组成与职责解析
一、组成结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国务院组织法》,上一届国家常务委员由总理、副总理、国务委员、秘书长及14位部委负责人组成,总人数不超过18人。
二、主要职责
- 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
- 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
- 领导政府具体工作
- 处理突发事件和外交事务
三、会议制度
按《国务院会议办法》规定,每年召开不少于3次全体会议,每次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。
四、工作成果
时间 | 重要决策 | 相关文件 |
2017.03 | 机构改革方案 | 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》|
2018.04 |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| 《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的意见》
五、委员名单
- 李克强(国务院总理)
- 韩正(国务院副总理、国务委员兼发改委主任)
- 孙春兰(国务委员兼外交部副部长)
- 胡春华(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)
- 王勇(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)
- 肖捷(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)
- 钟山(国务委员兼商务部部长)
- 张工(国务委员兼工信部部长)
- 王勇(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)
- 孙春兰(国务委员兼外交部副部长)
- 胡春华(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)
- 王勇(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)
- 钟山(国务委员兼商务部部长)
- 张工(国务委员兼工信部部长)
六、文献依据
以上信息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(2018修正)和《国务院组织法》相关规定整理,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。
转载请注明出处: 厦门号
本文的链接地址: http://m.beforetime.org/post-21618.html
最新评论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