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2号公告政策解读
一、政策生效时间
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,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纳税申报、税务稽查及相关业务。
二、重点调整内容
- 发票管理强化:电子发票开具量占比需达80%以上
- 申报流程优化:新增"一键申报"功能(支持增值税、所得税合并申报)
- 稽查标准更新:明确大数据稽查指标阈值(如交易频率异常值≥3倍行业标准)
三、企业应对措施
- 升级财务系统至V3.2以上版本
- 建立电子发票验真台账(保存期限≥5年)
- 每季度开展税务数据异常波动分析
四、常见问题解答
问题类型 | 处理流程 | 响应时效 |
---|---|---|
系统故障 | 登录12366官网提交工单 | 2个工作日内响应 |
政策咨询 | 通过"税企互动"平台沟通 | 48小时内反馈 |
五、附:重点文件索引
- 《电子发票管理办法(2022修订版)》
- 《税务稽查大数据应用规范》
- 《申报系统技术对接标准V3.2》
转载请注明出处: 厦门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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