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报填报指南
一、年报时间要求
个体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全国系统完成年报。逾期未报将面临信用惩戒。
二、填报核心流程
- 登录全国系统(https://www.gsxt.gov.cn)
- 选择"个体工商户"填报身份
- 填写经营信息(含从业人员、联系方式等)
- 上传电子营业执照副本(需加盖电子签名)
- 提交前进行"保存草稿"或"正式提交"操作
三、重点填报内容
填报项目 | 数据要求 | 注意事项 |
---|---|---|
经营状态 | 选择正常/存续/停业 | 与税务登记保持一致 |
联系方式 | 手机号+固定电话 | 需与公示信息一致 |
行政许可 | 上传相关许可证扫描件 | 需加盖电子签名 |
四、常见错误警示
- 信息不一致:经营地址与房产证不符
- 数据缺失:从业人员数量未填写
- 格式错误:营业执照上传非PDF格式
五、法律依据
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第二十条明确年报义务 《营业执照年报操作指南》第三章第七条 specifies filing require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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