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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书名号之间用不用标点符号

分类:起名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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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号间是否需要标点符号的规范解析

一、核心规则

根据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 15834-2011)国家标准:

  • 书名号(《》)之间通常不加标点
  • 但遇特殊说明需标注时除外

二、具体应用场景

示例 规范标注
《论持久战》与《战争论》的比较研究 《论持久战》与《战争论》的比较研究
《黄帝内经》与《本草纲目》的学术关联 《黄帝内经》与《本草纲目》的学术关联

三、例外情况

根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

  • 涉及多部著作的并列书名
  • 需特别说明的版本差异
  • 具有特殊说明功能的标注

1. 多部著作并列

标注格式:《书名1》《书名2》(例:《史记》《汉书》

2. 版本说明

标注格式:《书名》第X版(例:《鲁迅全集》第二版

3. 特殊标注

标注格式:《书名》[注释](例:《庄子》[郭象注]

四、常见误区

错误示例:《红楼梦》与《水浒传》的对比(错误添加顿号)

正确示例:《红楼梦》《水浒传》的对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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