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号间是否需要标点符号的规范解析
一、核心规则
根据《标点符号用法》(GB/T 15834-2011)国家标准:
- 书名号(《》)之间通常不加标点
- 但遇特殊说明需标注时除外
二、具体应用场景
示例 | 规范标注 |
《论持久战》与《战争论》的比较研究 | 《论持久战》与《战争论》的比较研究 |
《黄帝内经》与《本草纲目》的学术关联 | 《黄帝内经》与《本草纲目》的学术关联 |
三、例外情况
根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
- 涉及多部著作的并列书名
- 需特别说明的版本差异
- 具有特殊说明功能的标注
1. 多部著作并列
标注格式:《书名1》《书名2》(例:《史记》《汉书》)
2. 版本说明
标注格式:《书名》第X版(例:《鲁迅全集》第二版)
3. 特殊标注
标注格式:《书名》[注释](例:《庄子》[郭象注])
四、常见误区
错误示例:《红楼梦》与《水浒传》的对比(错误添加顿号)
正确示例:《红楼梦》《水浒传》的对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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