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最新修订要点解读
一、核心内容更新
1. 登记流程简化
- 取消结婚证与离婚证双证制度
- 电子证照系统全覆盖(2023年试点城市已开通)
- 跨省办理材料统一化
2. 冷静期强化
情形 | 冷静期时长 |
协议离婚 | 30日 |
诉讼离婚 | 60日 |
二、登记所需材料
1. 基础材料
- 身份证原件(需在有效期内)
- 户口簿原件(婚姻状况页)
- 近期2寸红底证件照3张
2. 特殊情形附加材料
- 离婚:生效判决书/调解书复印件
- 再婚:前次婚姻注销证明
- 涉外婚姻:经公证的译文件
三、注意事项
1. 办理时限
-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
- 补正材料需在30日内
- 跨省办理最长15个工作日
2. 无效婚姻情形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48条
- 重婚或近亲属婚姻
- 未达法定婚龄(男22/女20)
- 一方处于精神疾病状态
四、常见问题
问题 | 解答 |
---|---|
登记费用标准 | 国内登记9元/件 |
补领材料要求 | 原证+身份证+书面说明 |
登记地点变更 | 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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